经营资格合法 证照齐全有效 组织机构健全 经营场所可靠 按时缴纳税费 遵规守法礼貌 使用专用票据 合同规范配套 收费合理有据 标准明码公告
车况良好 性能可靠 行车证照 合法有效 保险项目 样样俱到 整洁车容 美化车貌 随车工具 整齐编号 按时维护 安全确保
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汽车设备租赁行业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:制定本市汽车租赁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,审批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资格,经营规模和参营车辆,办理汽车租赁业的《经营许可证》和《道路运输证》;制定本市汽车租赁业日租指导价格,并负责监督、检查和落实;制定本市统一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,负责合同的监督、使用和纠纷的协调;负责汽车租赁税票的印制、管理和发放,并实施监督和检查;负责业内人员的行业培训,核发上岗证件;负责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,落实交通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的《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》和市人民政府颁发的《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;监督、检查和指导汽车租赁业的经营活动,查处非法经营和违章经营,开展汽车租赁业岗位练兵,知识技能竞赛活动,提高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业务素质,维护汽车租赁业市场秩序,使我市汽车租赁业健康、稳步、有序地发展,促进西安经济的腾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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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提供真实、有效、合法的《身份证》、《驾驶证》,家庭《户口簿》,外地朋友要有本市户籍居民担保。 二、 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,并预付租金。 三、 每天计24小时,限用200公里,超时、超里程按物价局规定加收租金。 四、 租用车辆不得从事非法活动,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用作抵押。 五、 爱护车辆,加足燃油,保持车容车貌整洁。 六、 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,不得运输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等物品及污秽品。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用车。 七、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案,并迅速通告公司,以便协助处理。 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汽车租赁科监督举报电话:88234943 88236954